日照市某医院医保科一名工作人员利用负责新农合审核报销的职务便利,侵占新农合基金12万余元。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贪污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强有期徒刑八年。
李强,27岁,是日照市一家医院的员工。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李强在日照市某医院医保科工作时,无意间发现,城镇住院病人的姓名被录入了新农合,只要姓名、性别相同即可。医疗制度报销系统中,这些患者的住院信息可以在新农合报销系统中再次报销。
因此,李强利用负责新农合审核报销的职务便利,伪造朱某、刘某、李某等19人的住院信息,骗取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共计20万元。人民币125,536.08元。
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李强听说日照市审计局要对医疗保险费用进行审计。他预感到不对劲,便将.7元交给日照市某医院住院部,称自己报销有误,多报了15万余元。这次我会把额外报销的部分补上。2013年12月,日照市某医院将这笔钱转交给日照市东港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014年8月,东港区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李强一起到日照市某医院调查情况。当得知李强已从单位辞职后,他们通过李强的亲戚联系上了李强的妻子。当天下午,李强在妻子的陪同下赶到案发现场,如实供述了其骗取新农合医疗保险基金的全部犯罪事实。
东港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强系事业单位日照市某医院工作人员,从事农村医疗保险审核、审核工作。他利用保险报销制度的漏洞,使用虚假报销单据骗取医保基金共计.08元。其身份符合刑法关于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的规定,诈骗所得财物属于财政专项资金,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李强的犯罪事实已被侦查机关掌握,但在接受讯问、讯问前,他主动向侦查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考虑到他有罪、悔罪、返还赃物的态度,这应该是自首。决定减轻处罚。
2月,东港区法院审结贪污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强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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