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卫生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司长杨庆重点介绍了近期我国新农合和资金监管工作进展。
会议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共有33亿人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补偿待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有效减轻了农民看病的经济负担,促进了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利用,保障了农民的健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逐步显现,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高度关注。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司长杨庆在会上通报,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取得新进展。
一是覆盖人数保持稳定,融资水平显着提升。2011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6%,继续保持稳定在较高水平。各级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有效增加了新农合基金规模,提高了支付能力。
二是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不少于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协调也将在各地广泛开展,农民到门诊就医。也可按比例报销。
三是农村居民大病防治试点工作成效显着。2010年,卫生部、民政部启动了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截至2011年第一季度,全国共治疗7490名参与儿童,其中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儿童798名。儿童6782人,有效减轻了育儿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目前,14个省份已全面启动提高儿童两病防护水平工作。13个省已将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严重精神疾病等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
四是办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90%以上的地区实现了本地区农民医疗立即结算、统筹报销的目标。今年,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广农民健康卡,开展省市医疗机构实时报告。同时,继续开展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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