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含有麻黄碱的复方制剂流入药品生产渠道,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原卫生部于2012年9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号文,要求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品应含有30毫克以上的复方制剂纳入处方药管理。2012年1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明确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新康泰克)、氯霉素缓释片、氯霉素缓释片、石脑油明伪麻醉胶囊、伪麻醉片、复方布洛芬伪麻醉缓释片等6种感冒药已转为处方药品,购买时需要医生处方。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产品广告的监管。一旦发现非法宣传含麻黄素复方制剂产品的行为,应采取吊销产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措施,吊销产品广告批准文号,并按照有关规定吊销产品广告批准文号。采取暂停产品销售等措施,对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机关处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广告的审查和抽查力度。如有问题,将移回审核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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