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2日发布公告,公布90家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自查结果。自2014年1月1日起,90家企业共生产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银杏叶胶囊产品5161批次,不合格产品2335批次,占全部批次的45%。
通知指出,自查报告中发现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有55家。其中,30家企业全部批次产品不合格,包括天津亚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十益堂制药厂、江苏润邦药业有限公司等,部分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企业有25家。不合格产品。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叶分散片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3.7%;山东百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叶胶囊2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1.4%。产品全部合格的企业有35家。
据介绍,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生产企业的自查结果进行了抽查和审查。共抽查和复检了50家企业595批次样品,复检结果与企业自检结果一致。
目前,检测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已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产品等措施。召回信息和召回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通知还明确,消费者要求退回不合格药品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召回全部药品并全额退款。
此前,发现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擅自改变银杏叶提取工艺,导致药物疗效大打折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银杏叶药品补充检验方法,要求各银杏叶药物制剂生产企业依据该方法对自产产品进行自检。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生产的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和银杏叶胶囊进行逐批检验,并将自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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