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近日,在广东省法学会卫生法研究会2014年学术年会上,南方医科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杜士林宣布广东省医患纠纷报告现状研究报告。该项目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组织南京医科大学和省医监委法律专家对我省不同地区的100家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了调查。医患纠纷数据主要来自省卫生计生委、省医监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医学协会等数据。
调查显示,近三年来,全省医患纠纷不断增多,二级医院占比超过45%。但经过鉴定,最终发现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只有20%至30%。
医患纠纷愈演愈烈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2014年11月,全省医患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2012年,有2,248起案件;2013年,有2,837起案件;2014年1月至11月,共有3,167例病例。年增长率超过25%。
一般医患纠纷处理不当,很容易演变成医疗事故。研究团队引用了广东省医监委的统计数据。2011年至2014年10月,该机构参与处理医疗骚扰案件853起。2012年、2013年、2014年1月至10月分别发生279起、283起。215例。详细分析2014年各月情况发现,每月现场处理医疗纠纷案件17至27起,平均每月21.5起。
医疗机构出现故障的比例较小
近三年来,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发生医患纠纷的比例差异很大。三级医院发生3084例,占37.38%;二级医院发生3775例,占45.75%;一级医院机构1393例,占37.38%。16.86%。
一般发生纠纷后,患者都会认为医生有过错。那么真相又是什么呢?据调研组对全省5家司法鉴定机构和省内部分医学协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调查发现,送鉴定的案件中,仅占医患纠纷的20%至30%。最终被医疗机构认定为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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