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4年全省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稳步提高。除深圳外,全省20个城市已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有所提高。
2014年,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10%,调整后达到2197元/月,位居全国第八。2014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80元,全国排名由第15位提升至第11位,惠及超过858万城乡老年人。省。
惠及人民的医疗保险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告诉记者,2014年,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突破1亿,参保率超过97%。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7%和76%,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47万和43万。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我省全面实行门诊特定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等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病情稳定、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严重疾病,以及精神类疾病、糖尿病和高血压。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据介绍,目前全省特定门诊疾病有23种,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特定门诊疾病报销比例平均分别达到80%和65%。在大病保障方面,除深圳外,全省20个城市推出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并初步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与此同时,2014年全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有所改善。目前,全省人均失业保险待遇为1471元/月,位居全国第一;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标准两次调整,提高至人均2548元/月,位居全国第五;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延伸至产前、产中、产后全覆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表示,2014年,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社保扩容和征缴工作稳步推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取得新进展。进展和成效。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