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手札 | 女性不孕 | 男性不育 | 性爱学堂 | 内科 | 外科 | 眼科 | 皮肤病 | 护肤 | 妇科 | 月经 | 男科 | 银发族 | 心肌病 | 肺炎 | 肿瘤科 | 精神心理科 | 营养饮食
>首页 -> 男科 -> 淋病

TOP

孕妇感染淋病祸及胎儿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07-11-09 17:38:21 | 作者: | 来源:采集所得 | 浏览:67次 ]
    孕妇患淋 既祸害自身又殃及胎儿,应引起育龄期妇女的高度警惕。

    生育期妇女患淋,几乎100%是通过交感染,妊娠期淋率为0.5%—0.7%。由于感染淋菌的部位是宫颈管、尿道旁腺和前庭大腺,早期变局限,有80%以上患者无明显症状,有的仅出现脓白带、尿频、尿痛等轻微症状,因此极易被人所忽视,或误认为是一般尿路炎症。这样就给淋菌以可乘之机,大量繁殖。在怀孕初期感染淋菌后,因宫腔尚未闭塞,淋菌会沿生殖道直上而引起淋菌输卵管炎、淋菌盆腔炎,更容易导致宫腔感染而流产。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自然流产的孕妇中,淋导致的流产约占32%。妊娠中、晚期感染淋后,易发展成播散淋菌感染,引起羊膜腔内感染、羊膜早破、早产等并发症。情严重的可发生产褥感染、产后败血症,危及母子的生命。如果妊娠期患淋不进行彻底治疗,在分娩过程中,产道中的淋菌便会侵犯新生儿,常见的是新生儿淋菌结膜炎,约占新生儿眼炎的5%—15%,一般出生4天双眼出现症状,治疗不及时,极易导致角膜溃疡而失明。

    孕妇感染淋,治疗时首选青霉素类抗生素,对青霉素过敏或耐药者,可用头孢霉素类药物(如大观霉素)。只要用药及时、足量、彻底,治愈率可达100%,一般不影响胎儿。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对孕妇淋治疗的同时,也要对有淋伴侣进行彻底治疗,以防再次感染;忌乱找江湖游医和乱用滥用四环素类、氟哌酸等药,以免危害胎儿发育;对孕妇做产前检查,必须将淋筛查作为常规项目。



相关文章:

[上一篇]淋病的西医治疗方法有 [下一篇]怎样才能够预防淋病呢

HOT每日精选内容排行榜

评论

称  呼: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广告位

《马来西亚39健康保健网》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就医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友谊联盟 | 联系站长 |
Copyright © 2006 - 2007 马来西亚39健康保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零点一度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PHP168 V4.0